除國家禁止、限制進口貨物、技術外的其他貨物、技術,均屬于自由進出口范圍。
國家對部分屬于自由進口的貨物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對自由進出口的技術實行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
(一)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自動進口許可管理是在任何情況下對進口申請一律予以批準的進口許可制度。在進口前應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自動進口許可申請,憑相關部門發放的自動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二)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
屬于自由進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規定的文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進行登記,頒發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申請人憑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辦理外匯、銀行、稅務、海關等相關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