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航運理事會歡迎國際海事組織(IMO)關于報告海上丟失集裝箱的新規(guī)定。
根據(jù)國際海事組織海事安全委員會(MSC 108)最近通過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修正案,從2026年1月1日起,涉及集裝箱損失的船長必須立即報告。
班輪運輸代表機構(gòu)世界航運理事會(WSC)對修正案反應良好。
“新規(guī)例特別修訂了《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第五章第31條和第32條,標志著海上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重大進步。通過確保及時和詳細地報告丟失和漂流的集裝箱,這些修正案將提高航行安全,促進快速反應行動,并減輕潛在的環(huán)境危害,”SVP WSC安全和保安公司的拉斯·克耶爾說。
根據(jù)第31條,船長的即時報告必須包括給附近船只、最近的沿海國和船旗國的具體細節(jié)。然后,船旗國將通過全球綜合航運信息系統(tǒng)中的一個新模塊把信息傳遞給海事組織。
此外,船長應將觀察到的漂流集裝箱報告給附近的船只和沿海國家。
涵蓋報告規(guī)則的第32條規(guī)定,報告必須盡快完成,并在有更新時提供,并通過檢查給出丟失集裝箱的最終數(shù)量。
2020年,ONE Apus的集裝箱落水事件成為頭條新聞。ONE Apus在惡劣天氣中損失了1800個集裝箱,另一次天氣事件導致Maersk Essen在2021年損失750個集裝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