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
2、清算組進駐破產企業,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并對破產企業的財務進行審計。
3、接著清理破產企業財產,主要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包括的內容有破產財產總額及構成,應優先撥付的破產費用總額及構成,接著制作一份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
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
2、清算組進駐破產企業,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并對破產企業的財務進行審計。
3、接著清理破產企業財產,主要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包括的內容有破產財產總額及構成,應優先撥付的破產費用總額及構成,接著制作一份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