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名:前往工商局填寫,并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由工商局檢索企業名稱是否重名。
2、審核材料:向工商局提交股東身份證,股東非在職證明,房產證及租房合同等基本材料。
3、審核通過后攜帶準予設立登記的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前往工商局領取公司營業執照。
4、刻章備案:拿到營業執照后,攜帶相關的證件到指定的部門進行公章刻制和備案。
5、若刻章完成后,法人不能親自領取,可由代理人攜帶法人親自簽字的刻章委托書前往領取。
6、稅務登記: 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公章等相關材料前往地方國稅局,進行稅務登記并簽訂三方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