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抬頭,就是“購物人名稱”。英譯:invoicetitle。如自己購買,就寫自己的名字。如單位購買,報銷,就寫單位名稱。種類分為:商業發票:抬頭是買方,即收貨人;海運提單:抬頭就是toorderof....一般是收貨人,即買方,也有空白抬頭的,還有來人抬頭的(tobearer);匯票:三種:限制性抬頭,指示性抬頭,持票人抬頭(來人抬頭)抬頭人都是賣方或其指定收款人;支票:抬頭是收款人。信用證:不講抬頭,只講受益人和開證人。限制性抬頭是指僅限于交付款項給收款人,不得轉讓。出票人開立限制性抬頭的匯票,是不愿使匯票流入第三者手中。
實務中常見有以下寫法:(1)PaytoJohnSmithOnly(2)PaytoJohnSmithNotTransferable(3)PaytoJohnSmith,然后在票據正面加注“NotTransferable”的字樣.我國《票據法》規定,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即相當于上述限制性抬頭的寫法。限制性抬頭的匯票不可流通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