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業公司怎么分配股權
1、投資人股權占比30%-40%。除去創始人,聯合創始人和核心員工持有的股權.剩下的為預留給投資
人的股權。
2、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二、創業公司應怎樣分配股權
創始人各自的價值和貢獻到底應如何衡量?以下是簡*幫提出的初步建議,以供早期階段的創業者參考:合伙人的功能角色首先,創始人可能需要考慮的是公司的各方面功能分別由哪些合伙人負責,當然某些合伙人可能擔任多個角色,有些角色可能由各個合伙人分擔。我們暫定公司需要三個方面的核心角色:團隊和管理——通常體現為團隊的召集者,創業idea的提出和踐行者,往往負責公司的融資等戰略性事宜,也就是大家通常說的靈魂人物或“老大”;產品和技術——通常體現為公司產品(技術)開發的主導者,往往是公司的技術合伙人,可能還與老大及負責業務運營的合伙人共同扮演產品經理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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